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??蒲а芯坑判愠晒保蒲Ъ际酰┑耐ㄖ芬?,现就我校作为第二完成单位拟申报的2018年度高等学??蒲а芯坑判愠晒保蒲Ъ际酰┫钅俊按笮凸步ㄖ狗绻丶际跹芯坑胗τ谩苯泄荆晗改谌萸爰郊?。
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,如对公示项目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我单位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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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研究院
2018年7月11日